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
选项
答案
解析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相关内容:企业,合伙人,过失,债务,财产,份额,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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