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选项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 B.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C.持有5%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E.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答案 ABDE
解析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虧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幵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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