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为A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因故欠合伙企业以外的乙人民币10万元,无力用个人财产清偿。乙在不满足于用甲从A合伙企业分得的收益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的合法行为是()。
选项 A.代位行使甲在A合伙企业的权利 B.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要求抵销所欠A合伙企业的部分货款 D.直接变卖甲在A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答案 B
解析 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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