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斯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请对下列文字进行简要分析。 《唐律疏议-斯狱律》规定:“诸断罪皆须具引律、令、格、式正文,违者笞三十。”“诸制敕断罪,临时处分,不为永格者,不得引为后比。若辄引,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论。”
选项
答案
解析 这是唐代关于法官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其意思是,司法官进行案件审判时,必须将判决该案所适用的律、令、格、式中的条文规定明确列出,否则就要处以笞三十的处罚。对于皇帝针对一时一事所发布的敕令,未经立法程序上升为普遍法律的“永格”的,不得引用以为“后比”。如果任意引用而致断罪有出入者,属故意,以故出故入罪论处;属过失,以过失出入罪论处。这一规定,反映了唐朝统治者希望通过司法官严格、准确适用法律来追求司法公正的意图,对于避免司法冤案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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