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 70元,时间13: 35;乙的卖出价10. 40元,时间13: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有甲、乙、丙、丁投资者四人,均申报卖出X股票,申报价格和申报时间分别为:甲的卖出价10. 70元,时间13: 35;乙的卖出价10. 40元,时间13: 40;丙的卖 出价10. 75元,时间13: 25; 丁的卖出价10. 40元,时间13: 38。那么这四位投资者 交易的优先顺序为( )。 A.甲、乙、丙、丁 B.乙、甲、丁、丙 C. 丁、乙、甲、丙 D.丙、丁、甲、乙
选项
答案 C
解析 【考点提示】本题考査证券交易所内证券交易的竞价成交原则。 【精讲】证券交易所内的证券交易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竞价成交,在申报卖出时,价格越低,排名越优先,按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为乙、丁、甲、丙, 其中乙、丁排序一样;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谁申报的时间越早越优先,丁早于乙, 因此,这四位投资者交易的优先顺序为丁、乙、甲、丙。本题的最佳答案是C选项。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370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