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须委任有关人士担任()职责。A:公司秘书B:董事C:资格会计师D:监察主任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须委任有关人士担任()职责。
选项 A:公司秘书 B:董事 C:资格会计师 D:监察主任
答案 ABCD
解析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发行人须委任有关人士担任董事、公司秘书、资格会计师、监察主任和授权代表等职责。发行人必须确保这些人士于被聘任前符合《创业板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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