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分析师的执业纪律包括()A、必须以真实姓名执业B、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业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或职务C、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的机构执业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我国证券分析师的执业纪律包括() A、必须以真实姓名执业 B、不得兼营或兼任与执业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C、不得同时在两家以上的机构执业 D、不得在电视媒体上发表评论
选项
答案 ABCD
解析 1.禁止不正确表述。投资分析师不应当作出有关服务项目、个人资恪、执业证明、投资成绩等方面不正确的表述;禁止作出关于投资回报方面的任何保证或担保;如果投资分祈师意欲通过阐述自己或者自己公司在投资方面所作出的成绩,向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推销业务时,必须尽一切努力保证这些成绩信息的正确性、公平性。 2.利益冲突的披露。投资分析师应当向客户或者潜在客户披露他们自身所持有的证券或者投资品种,这些自己所持有的证券是否与客户推荐品种存在利益冲突,以避免作出不公正和主观的推荐。 3.交易的优先权。投资分析师为客户或者雇主代理的证券或投资应当比其自身所持有的相同的证券具有交易的优先权,因此避免个人交易对客户或者雇主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4.自行交易。投资分析师在客户不知情或者与客户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不能自行对客户的账户进行交易。 5.禁止利用非公开信息。投资分析师不应当对没有最终发布的信息或者不正确的信息进行传播,也不能根据这些信息进行交易;即使投资分析师通过特别渠道或者机密渠道获得正确的非公开信息时,也不应当传播这些信息或者根据这些信息进行操作。 6.禁止剽窃。投资分析师不应当在没有通知作者本人或者注明文章出处的情况下,复制或者应用与原有文章相同的格式和内容。投资分析师可以不通知作者本人的情况下,引用文章中的财务或者统计数据等事实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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