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可采取的处罚措施有( )。 Ⅰ.责令停止承销 Ⅱ.没收全部财产 Ⅲ.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证券公司承销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可采取的处罚措施有( )。 Ⅰ.责令停止承销 Ⅱ.没收全部财产 Ⅲ.撤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 Ⅳ.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选项 A、Ⅲ.Ⅳ B、Ⅰ.Ⅱ C、Ⅰ.Ⅲ.Ⅳ D、Ⅱ.Ⅲ
答案 C
解析 根据《证券法》第190条的规定,证券公司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未经核准擅自公开发行的证券的.责令停止承销或者代理买卖,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相关内容:证券公司,自公,开发,证券,处罚,措施,财产,主管,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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