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转让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B.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 C.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公司不得向股东补发股票 D.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一百四十条规定: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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