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 ) 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A: 1 B: 2 C: 3 D: 5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 ) 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
选项 A: 1 B: 2 C: 3 D: 5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证券公司应建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主办人员制度, 即应当指定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每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管理事宜。 投资主办人员须具有3年以上证券自营、资产管理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经历, 且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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