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 不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B: 公司未弥补的...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 不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选项 A: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 B: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 C: 持有公司股份3%的股东请求 D: 监事会提议召开
答案 C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1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 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0.4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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