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5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6万元,还获赠一台机器设备。那么,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普通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5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6万元,还获赠一台机器设备。那么,下列说法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
选项 A. 该50万元出资和6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 获赠的机器设备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 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需经李某同意才可转让 D. 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 合伙人以其财产份额向合伙人以外的人出质,应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一致同意的,该出质行为无效,但由此给善意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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