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商场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该商场针对电子产品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成与积分...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商场为一般纳税人,2011年10月,该商场针对电子产品举行促销活动,规定顾客购物每满100元积10分,不足100元部分不积分,积分可在1年内兑换成与积分数相等金额的商品。某顾客购买了8 190元(含增值税)的笔记本电脑,该笔记本电脑的成本为5 400元。预计该顾客将在有效期内兑换全部积分。不考虑其他因素,商场销售该笔记本电脑时应确认的收入为( )。
选项 A.0 B.7 380元 C.7 000元 D.6 190元
答案 D
解析 按照积分规则,该顾客共获得积分810分,其公允价值为810元,因此该商场应确认的收入=(取得的不含税货款)8 190/1.17-810(积分公允价值)=6 190(元)。 奖励积分业务与捆绑销售业务不同。 (1)形式不同。 奖励积分业务是销售商品时授予积分,以后期间可以拿积分兑换商品。 捆绑销售的形式包括商品捆绑商品、商品捆绑劳务、劳务捆绑商品及劳务捆绑劳务等。商品与商品(或劳务)是绑定在一起销售的。 (2)收入的确认不同。 奖励积分业务确认的收入=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 捆绑销售业务确认的收入分为两部分,若是商品与劳务捆绑销售,则 商品销售应确认的收入=总的销售金额*销售商品的公允价值/商品与劳务的公允价值之和 提供劳务应确认的收入=总的销售金额*提供劳务的公允价值/商品与劳务的公允价值之和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8 1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6 1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190     递延收益 81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400   贷:库存商品 5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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