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发行了名义金额人民币100元的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在3年后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转换价格为转股日前一工作日的该普通股市价。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发行了名义金额人民币100元的优先股,合同条款规定甲公司在3年后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转换价格为转股日前一工作日的该普通股市价。
选项
答案
解析 本例中,转股价格是变动的,未来须交付的普通股数量是可变的,实质可视作甲公司将在三年后使用自身普通股并按其市价履行支付优先股每股人民币100元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该强制可转换优先股整体是一项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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