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2年1月1日上市,公司高管李某于2012年5月1日离职,则李某在11月2日可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公司2012年1月1日上市,公司高管李某于2012年5月1日离职,则李某在11月2日可以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
选项
答案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对发起人和董、监、高转让股份进行了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1)发起人转、止的限制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同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己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监、高转让的限制 ①公司董、监、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②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即便离职了只要未满1年也不可转让); ③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④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监、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注意,上述①②③应同时遵守,本题中高管李某2012年5月1日离职,2012年11月2日尽管已离职超过半年,但截至2012年11月2日甲公司上市不满1年,因此仍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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