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5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企业通过...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3%。2020年5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借方余额为500万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为25万元,企业通过对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析,确定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5月份,甲企业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5月5日,向乙企业赊销商品一批,按商品价目表标明的价格计算的金额为1000万元(不含增值税),由于是成批销售,甲企业给予乙企业10%的商业折扣。 (2)5月9日,甲企业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向B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该批商品成本为6万元。甲企业在销售该批商品时已得知B公司资金流转发生暂时困难,但为了减少存货积压,同时为了维持与B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商业关系,甲企业仍将商品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假定甲企业销售该批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3)甲企业与M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签订代销协议,甲企业委托M企业销售A商品500件,A商品的单位成本为每件350元。代销协议规定,M企业应按每件A商品500元(不含增值税)的价格售给顾客,甲企业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的10%向M企业支付手续费。5月11日,甲企业收到M企业交来的代销清单,代销清单中注明:实际销售A商品400件,商品售价为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当日甲企业向M企业开具金额相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收到M企业提供代销服务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2万元,增值税额为0.12万元。M企业不承担包销责任,没有售出的商品须退回给甲企业,同时,甲企业也有权要求收回商品或将其销售给其他的客户。甲企业本月未收到M企业支付的商品代销款。 (4)5月21日,收到2018年已转销为坏账的应收账款10万元,存入银行。 (5)5月25日,向丁企业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甲企业为了及早收回货款而在合同中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假定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 (6)5月31日,销售给丙公司的部分SD商品由于存在质量问题,丙公司要求退回3月8日所购SD商品的50%。销售的SD商品总价款为10万元,总成本为8万元,经过协商,甲公司同意了丙公司的退货要求,并按规定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发生的销售退回允许扣减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该批退回的SD商品已验收入库。至退货时,丙公司未支付货款。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3)根据资料(5),甲公司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万元。
选项 A.80 B.90 C.100 D.113
答案 C
解析 甲企业5月25日应作的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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