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师可以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有( )。A.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 B. 同一工程分期施工的 C. 合同约定的工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建造师可以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情形有( )。
选项 A.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 B. 同一工程分期施工的 C.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D. 在两个企业同时任职的 E.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
答案 ABCE
解析 【建造师执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注册建造师在担任项目负责人期间不得更换。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承包合同已经依法解除; (二)发包方同意更换; (三)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必须更换的。 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变更项目负责人的,企业应当于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网上变更。 注册建造师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其承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或移交项目手续办结前,不得变更注册至另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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