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有()A: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B:土地期限届满而未续期C:使用权人因闲置土地被国家收回D:使用权人丧失主体资格...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情形中,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有()
选项 A:因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 B:土地期限届满而未续期 C:使用权人因闲置土地被国家收回 D:使用权人丧失主体资格 E:使用权人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
答案 ABCD
解析 根据有关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原因主要有:(1)有期限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2)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依法收回;(3)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载体的土地灭失。《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1)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2)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3)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4)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5)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第37条规定,闲置土地2年以上的,国家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故应选A、B、C、D项。(注:此知识点在第四版新教材中已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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