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香诉张慧一案开庭审理后的第二天,李香到法院找到该案的书记员李猛吵闹,书记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李香仍不罢休,继续辱骂书记员。书记员将此情况报告合议庭审判长,由审判长批准,以李香妨害民事诉讼为由决定对其拘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B.如果李香的上述行为发生在执行终结后,则李香的行为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C.当事人对拘留不服的,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D.合议庭审判长可以决定对李香实施拘留
答案 B
解析 考查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属于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故A项错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对有妨害民事诉讼秩序行为的行为人采取的排除其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一种强制措施。行为人实施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一般是在诉讼过程中,在诉讼之前或诉讼结束之后,行为人实施在形式上与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类似的行为,一般不能认为该行为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故B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1、3款的规定,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故C、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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