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在B区的周某因票据遗失向A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申报期届满一周后,住所地在C区的陈某向法院申报权利,而此时周某尚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下列说法错误...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住所地在B区的周某因票据遗失向A区法院申请公示催告,在申报期届满一周后,住所地在C区的陈某向法院申报权利,而此时周某尚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法院应裁定驳回陈某的申报 B.法院应对陈某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 C.如陈某因突遭地震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三年内,可以向A区法院起诉 D.如陈某因记错日期未能在判决前进行申报,则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B区法院起诉
答案 ACD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450条的规定,在申报期届满后、判决作出之前,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21条第2款、第3款规定处理,故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解释》第451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向法院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查看该票据。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故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3条和《民诉解释》第460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其中“正当理由”是指:(一)因发生意外事件或者不可抗力致使利害关系人无法知道公告事实的;(二)利害关系人因被限制人身自由而无法知道公告事实,或者虽然知道公告事实,但无法自己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申报权利的;(三)不属于法定申请公示催告情形的:(四)未予公告或者未按法定方式公告的;(五)其他导致利害关系人在判决作出前未能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的客观事由。故选项C、D错误。本题为选非题,故选项A、C、D符合题意。

相关内容:住所地,周某,票据,法院,申请,陈某,权利,判决,说法,错误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512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