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地公司和外国蓝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在上海市对蓝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应当使用中华人民...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中国大地公司和外国蓝天公司在合作过程中发生纠纷,大地公司在上海市对蓝天公司提起民事诉讼,有关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应当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蓝天公司要求提供翻译的可以提供,费用由蓝天公司负担 B.蓝天公司可以委托本国的律师以非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 C.蓝天公司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认可 D.上海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若被执行人蓝天公司或其财产不在我国境内,大地公司请求执行的,只能由大地公司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62条的规定,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8条的规定,B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525条的规定,C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8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行,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请求外国法院承认和执行。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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