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人克鲁斯与日本人美子在中国有生意关系,克鲁斯久居埃及,美子居中国,夏子因克鲁斯在互联网上发布对其不利的消息,在克鲁斯来华期间,将其诉诸中国某法院,诉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国人克鲁斯与日本人美子在中国有生意关系,克鲁斯久居埃及,美子居中国,夏子因克鲁斯在互联网上发布对其不利的消息,在克鲁斯来华期间,将其诉诸中国某法院,诉其侵犯美子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关于该案的法律适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美子名誉权的内容应适用日本法律,凶为美子是日本人 B.肖像权的侵害适用日本法律,因为美子是日本人 C.姓名权的侵害适用埃及法律,因为侵权人克鲁斯的经常居所地在埃及 D.网络侵权应当适用中国法律,因为美子的经常居住地在中国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人格权。《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名誉权属于人格权,权利人美子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应当适用中国法律。A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D正确。

相关内容:国人,克鲁斯,日本,国有,生意,关系,埃及,中国,网上,不利,消息,法院,诉其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420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1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