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某向A公司追索劳动报酬。诉讼中,李某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部分劳动报酬,法院经查驳回李某申请。李某不服,申请复议。法院审查后再次驳回李某申请。李某对复议结果仍不服,遂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关于上一级法院对该再审申请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
选项 A.裁定再审 B.决定再审 C.裁定不予受理 D.裁定驳回申请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先予执行的救济方式与再审申请处理方式。《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另外,根据《民诉解释》第395条之规定,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成立,且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当事人主张的再审事由不成立,或者当事人申请再审超过法定申请再审期限、超出法定再审事由范围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的申请再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据此可知,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院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裁定再审;另一种是裁定驳回再审申请。提起再审的对象是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而裁定书仅限于: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本题中,驳回先予执行申请的裁定不属于这三类,故不是再审的对象。所以,只有D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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