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独...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李二人共同完成了一幅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将举行大型画展,便与李某商量将该作品送去参展,但李某认为该作品寄托了自己对亡妻的哀思,遂不愿送展。张某于是独自将该作品送展,并在画展上将其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王某。根据我国法律,下面关于该美术作品著作权的判断,正确的是:( ) A.该美术作品是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张、李二人共同共有。若两人中一人先死亡,既无人继承又无人接受遗赠,则其著作财产权由另一人享有 B.若李某无正当理由加以反对,则张某有权自行将该作品送展,但无权自行将该作品出售 C.王某购得该美术作品的同时还获得该作品的展览权 D.该美术作品的著作人身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著作财产权保护期截至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选项
答案 ABC
解析 A、B、C 考点:合作作品的著作权 讲解:《著作权法》第13条第1款规定,合作作品的作者共同享有著作权。其中无法分割的合作作品之著作权,适用财产共同共有原则,由合作作者共同共有。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的有关规定,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著作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A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因此,B项是正确的。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因此C项是正确的。《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该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可见,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保护期不是无限的,D项错误。

相关内容:李二人,二人,美术作品,张某,听闻,本地,画展,李某,作品,参展,亡妻,哀思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695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