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李佳佳是甲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李佳佳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货物买卖合同》标的额200万元,为支付货款,李佳佳擅自以甲公司名义签发一张2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李佳佳在票据上签章,但未加盖甲公司印章。关于该票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该票据有效,李佳佳应承担票据责任 B.该票据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票据责任 C.该票据无效,但李佳佳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D.该票据无效,但甲公司应承担对乙公司的付款责任
答案 D
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1条第(一)项:“票据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上不符合票据法以及下述规定的,该签章不具有票据法上的效力: (一)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所以本案中的汇票,只有法定代表人签章,并没有甲公司印章,该出票人签章无效。 《票据法》第22条:“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 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出票人签章是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签章无效导致票据无效,A、B项错误。 李佳佳作为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署的《货物买卖合同》有效,甲公司应该承担付款责任,D项正确,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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