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日,甲某乘飞机到国外出差,途中飞机失踪,甲某生死不明。2014年6月1日,甲某的妻子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某死亡。在此之前,甲某欠丙某债务2...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2年5月1日,甲某乘飞机到国外出差,途中飞机失踪,甲某生死不明。2014年6月1日,甲某的妻子乙某向法院申请宣告甲某死亡。在此之前,甲某欠丙某债务2万元,甲某有个人财产价值10万元。法院受理死亡宣告申请期满之后,于2015年6月5日,法院判决宣告甲某死亡。另外,甲某尚有一子一女,儿子已成年,女儿尚未成年。对此,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个?
选项 A.乙某最早可以在2014年5月2日申请宣告甲某死亡 B.宣告死亡判决作出后,2012年5月1日为甲某的死亡日期 C.甲某的债务消灭,其继承人可以继承甲某的全部财产,但需要用遗产偿还甲某的债务 D.宣告死亡判决作出后,乙某欲将女儿送给他人收养,甲某的父母无优先抚养权
答案 D
解析 《民法总则》第46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据此,因为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的,一般情形下,2年后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甲某在2012年5月1日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次日开始计算2年,2014年5月1日2年届满,故从5月2日起可以申请宣告死亡,A正确,不当选。《民法总则》第48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据此,因为意外事件被宣告死亡的,意外发生之日为死亡日期,故B正确,不当选。甲某被宣告死亡后,因为主体的灭失使得法律关系消灭,但是,继承人在继承甲某的遗产时,应当在甲某的遗产范围内首先清偿甲某的债务,故C正确,不当选。《收养法》第18条规定:“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据此,D错误,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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