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债权人会议职权的有( )。
选项 A.更换管理人 B.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中的债权人成员 C.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D.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
答案 BC
解析 (1)选项A:属于“人民法院”的职权; (2) 选项D:属于“管理人"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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