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收购人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可以自行取消收购计划,不过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要约收购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收购人在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之前可以自行取消收购计划,不过应当公告原因;自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该收购人不得再次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 B.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C.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及时公告,载明具体变更事项,并通知被收购公司 D.收购期限届满后20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答案 D
解析 选项D:收购期限届满后15日内,收购人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收购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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