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关于合伙型基金的增值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合伙企业层面的项目股息、分红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B、项目退出收入通过并购或...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以下关于合伙型基金的增值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合伙企业层面的项目股息、分红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B、项目退出收入通过并购或回购等非上市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C、若项目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则需按税务监管机关的要求计缴增值税 D、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作为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主体时,需按照适用税率计缴增值税和相关附加税费。
答案 B
解析 合伙型基金的增值税:合伙企业层面的项目股息、分红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所得,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项目退出收入如果是通过并购或回购等非上市股权转让方式退出的,也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若项目上市后通过二级市场退出,则需按税务监管机关的要求计缴增值税。 普通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作为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的主体时,需按照适用税率计缴增值税和相关附加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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