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Ⅰ.董事人数公司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Ⅱ.董事...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属于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Ⅰ.董事人数公司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1/3时 Ⅱ.董事人数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 Ⅲ.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Ⅳ.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选项 A.Ⅱ、Ⅲ、Ⅳ B.Ⅰ、Ⅱ、Ⅲ C.Ⅰ、Ⅱ、Ⅲ、Ⅳ D.Ⅰ、Ⅱ、Ⅳ
答案 A
解析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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