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任职于境内 A 公司,系我国居民纳税人,2014 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 6000 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张先生任职于境内 A 公司,系我国居民纳税人,2014 年取得收入如下: (1)每月工资收入 6000 元,按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缴付的“五险一金”960 元。业余时间在 B 公司兼职,每月取得兼职收入 3000 元。 (2)12 月底 A 公司拟为其发放年终奖,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甲方案发放 18500 元,乙方案发放 17500 元。 (3)11 月 1 日出租自有房屋一套,一次性收取 1 年房租 24000 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 B 公司 2014 年应代扣代缴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 (2)如果 B 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请从税务角度为张先生从甲乙两方案中作出选择并说明理由。 (4)请回答张先生是否满足“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纳税的条件并说明理由。 (5)张先生如需进行自行申报,回答其自行申报 2014 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
选项
答案
解析 (1)劳务报酬所得未超过 4000 元的应该定额扣除 800 元。 B公司2014年应代扣代缴张先生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20%×12=5280 (元)。 (2)如果 B 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该税款仍由张先生缴纳,B 公司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 50%以上至 3 倍以下罚款。 (3)应选择乙方案。 甲方案:18500÷12=1541.67>1500,适用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105 元。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500×10%-105=1745(元) 乙方案:17500÷12=1458.33<1500,适用税率为 3%。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500×3%=525(元) 甲方案比乙方案多交税 1745-525=1220(元) 甲方案税后可支配收入比乙方案少 220 元。 (18500-1745)-(17500-525)=-220(元) (4)张先生年所得统计口径如下: 按照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不计入 12 万元的所得中。工资薪金所得按未减除费用的收入额计算,工资薪金所得应计入(6000-960)×12+17500=60480+17500=77980(元) 兼职所得应计入 3000×12=36000(元) 对于纳税人一次取得跨年度财产租赁所得的,全部视为实际取得所得年度的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计入 24000 元 张先生年所得合计 137980 元超过 12 万元,符合自行申报纳税标准,应进行自行申报。 (5)张先生自行申报 2014 年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期限为 2014 年年度终了后 3 个月内,即在 2015 年 3 月 31 日之前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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