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为境内甲上市公司的一名员工,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1月因工作业绩突出,取得先进奖2000元、加班奖4000元,当月还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郭某为境内甲上市公司的一名员工,2019年取得收入如下: (1)1月因工作业绩突出,取得先进奖2000元、加班奖4000元,当月还取得工资收入8000元,需自行负担“三险一金”800元。 (2)2月取得兼职收入2800元。 (3)3月转让某公司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50万元,但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 (4)4月将其拥有的住房出租给李某居住,约定每月租金收入4200元,当月发生房屋修缮费用900元。 (5)由于在某商场消费累积金额很高,取得该商场给予的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价值500元;同时参加该商场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的活动,抽中价值1000元的奖品。 (其他相关资料:郭某系独生子且奉行单身主义,双亲均已年过70岁,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3000元/月)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计算郭某1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郭某2月取得的兼职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3)计算郭某3月转让限售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计算郭某4月取得的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出租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税费)。 (5)计算郭某取得礼品和抽奖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郭某1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000+4000+8000-800-5000-2000-1000)×3%=156(元)。 (2)郭某2月取得的兼职收入应被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2800-800)×20%=400(元)。 (3)纳税人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限售股原值及合理税费。郭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50×(1-15%)×20%=25.5(万元)。 (4)郭某当月取得的租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200-800-800)×10%=260(元)。 (5)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与销售直接相关,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带有偶然性,按照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郭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000×2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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