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某与齐某签订荔枝的购销合同,并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要求其在12小时之内将该批荔枝运至目的地。运输公司指派其职员肖某具体负责该批荔枝的运输。在运输...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段某与齐某签订荔枝的购销合同,并与某运输公司签订了运输合同,要求其在12小时之内将该批荔枝运至目的地。运输公司指派其职员肖某具体负责该批荔枝的运输。在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地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肖某与另一事故车辆的司机王某协助调查事故原因,该货车暂时停放在交管部门指定的地点。经调查,双方对于交通事故均有责任。肖某翌日启程继续运输,此时肖某发现部分荔枝在货车停放期间遭虫咬。到达目的地后,齐某发现未遭虫咬的荔枝由于运输时间过长,荔枝外壳已变为褐色,水分流失严重,只能折价处理。就该批荔枝损失的责任承担,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遭虫咬的荔枝的损失应由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B:肖某、王某应对段某承担侵权责任 C:遭虫咬的荔枝的损失应由齐某自己承担 D:运输公司应对段某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本题中,该批荔枝的损失完全是由于交通事故所致,运输公司的肖某与另一司机王某对该交通事故都有责任。交通事故不属不可抗力,承运人不能以不可抗力作为免责理由,承运人运输公司应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损失承担责任。另外,荔枝虽本身具有保鲜时间短的特征,但其因失去新鲜度而削价处理完全是因为运输时间超过了约定的时间而造成的,不属货物本身自然性质的原因。交通管理部门要求货车停于某地,处理交通事故是其职责所在,该行政行为没有违法的情形,且与荔枝在停放期间遭虫咬的损失没有关系。综合看来,荔枝的损失根源于交通事故,肖某与王某对该交通事故都有责任,应承担对权利人财产损失的侵权责任,但是肖某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造成损害的,应由运输公司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承运人运输公司在没有免责事由的情况下,应对运输中货物的毁损承担违约责任。此时构成责任竞合,权利人择一行使,因此本题只有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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