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玩耍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乙均系8岁儿童,同在一所学校上小学二年级。二人在下课后玩耍时,甲扔一石头打中乙的右眼。乙的父亲为此花医疗费2万元。经查,甲住在其姑母丙家,甲的父亲丁在外地工作。丙、丁订有协议:丙安排甲上学,照顾生活,对甲的一切行为都要负责;丁每月付给丙3000元。下列有关论述中错误的是:
选项 A:丁将监护职责全部委托给丙,丙取得监护资格,丁丧失监护资格 B:乙的父亲起诉时应要求丁承担赔偿责任 C:丁承担赔偿责任后,依丙、丁之间的约定,丙应承担损失 D:设丙确有过错,则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
解析 《民通意见》第22条:"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依此,被监护人甲造成他人伤害,应当由其监护人丁承担,而丙与丁另有约定,所以丙应承担最终责任。此外,被委托人丙若有过错,其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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