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与乙系父子关系,甲起诉乙请求给付赡养费。法院确定开庭审理后,对甲和乙都进行了传票传唤。但法院开庭审理时,乙未到庭,也没有向法院说明理由。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如何处理?
选项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以拘传乙到庭 D: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 A
解析 人民法院对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等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本题中,对乙只进行了一次传票传唤,不符合拘传条件,因此C错误。2012年《民事诉讼法》中止诉讼情形和缺席判决情形均不包括本题的情况,因此B、D项排除。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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