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日,中国公民贾某以其发明的新型坐便器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月3日,美国公民史密斯也向专利局提出了主要特征基本一致的坐便器的专利申...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2年5月3日,中国公民贾某以其发明的新型坐便器向国家专利局申请实用新型专利,7月3日,美国公民史密斯也向专利局提出了主要特征基本一致的坐便器的专利申请,并声明其在2012年1月3日已向美国专利部门提出过相同的申请,之后在8月4日向专利局提交了其在美国的专利申请的副本。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选项 A:若专利局经过实质审查认为该坐便器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专利权应授予先提出申请的贾某 B:史密斯的专利申请日为2012年1月3日 C:史密斯应在4个月内提交首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权副本 D:史密斯享有优先权
答案 AC
解析 《专利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该法第30条规定:申请人要求优先权的,应当在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3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因此,C项错误,符合题意。史密斯已在3个月内提交了专利申请文件副本,享有优先权,其首次申请日即为其申请日。因此,A项错误,应选,B、D项正确,不选。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1054秒, 内存占用1.03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