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共同生活了11个月。在这期间,共同劳动所得8000元,生育一个孩子丙。下列有关婚姻被撤销的后果正确的...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被人民法院依法撤销。在被依法撤销之前共同生活了11个月。在这期间,共同劳动所得8000元,生育一个孩子丙。下列有关婚姻被撤销的后果正确的说法有:
选项 A:人民法院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B: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C: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D: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答案 ABCD
解析 《婚姻法》第12条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而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14、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撤销婚姻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并将生效的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中,所谓“自始无效”指婚姻一旦被撤销,从一开始就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不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作出撤销的判决时起无效。正是由于婚姻的撤销产生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因此,当事人已经取得的结婚证书应当被收缴。由于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彼此之间不产生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照共同共有处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财产为一方所有;而如何分割财产,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但是,双方在同居期间所生育的子女依法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因此,父母的婚姻被撤销不影响他们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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