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乙公司以国产牛肉为样品,伪称某国进口牛肉,与甲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后甲公司得知这一事实。此时恰逢某国流行疯牛病,某国进口牛肉滞销,国产牛肉价格上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样品为国产牛肉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B:乙公司有权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一年内主张撤销该合同 C:甲公司有权决定履行该合同,乙公司无权拒绝履行 D: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乙公司有权按约定向甲公司要求支付货款
答案 ACD
解析 【考点】撤销权的主体,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详解】《合同法》第54条第2款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第5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据此,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为受损害方,本题中甲公司为受欺诈一方,甲公司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因此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根据可撤销合同效力的规定,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推定为有效合同,据此甲公司有权不行使撤销权,使可撤销合同继续生效并履行该合同,因此选项C正确。在甲公司决定撤销该合同前,该合同依然有效,乙公司有权按合同约定要求甲公司支付货款,因此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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