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
选项 A:公益诉讼制度 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 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 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答案 ABD
解析 【考点】2007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详解】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中未对公益诉讼制度、恶意诉讼规制制度及行为保全制度加以规定,相关制度在2012年8月31日通过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中有所涉及。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在现行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2007年《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179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应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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