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胡某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彗星公司缴纳房租。彗星公司收到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彗星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而自己并不拖欠租金。对于法院收到该异议后的做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对双方进行调解,促进纠纷的解决 B:终结督促程序 C: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彗星公司不同意的除外 D:将案件转为诉讼程序审理,但胡某不同意的除外
答案 BD
解析 【考点】督促程序中的异议【详解】《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支付令失效的,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提起诉讼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AC选项说法错误,不应选。BD选项说法正确,应选。本题正确答案应为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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