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8月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0年9月10日,发现其在2004年7月5日又犯盗窃罪(盗窃财物2000元)。对甲的处理...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02年8月1日,甲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2010年9月10日,发现其在2004年7月5日又犯盗窃罪(盗窃财物2000元)。对甲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选项 A:撤销缓刑,按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数罪并罚 B:因为发现盗窃罪时,缓刑考验期已过,所以,不能撤销缓刑,应直接对新发现的盗窃罪定罪处罚即可 C: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诈骗罪所判处的3年有期徒刑 D:撤销缓刑,按照先减后并的方法数罪并罚
答案 C
解析 本题属于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情况。对于新罪,只要犯的时间是在考验期内,无论何时发现,均应撤销缓刑。B项错。 由于发现盗窃罪时,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故对于盗窃罪不再追诉,所以,撤销缓刑,执行诈骗原判刑罚即可。故A、D项错,C项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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