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公司派遣财务人员到工商银行甲市乙县支行办理现金存款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在点数现钞时发现15张百元假钞,予以收缴并出具《收缴凭证》。春晖公司有权:()A...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春晖公司派遣财务人员到工商银行甲市乙县支行办理现金存款业务。该支行工作人员在点数现钞时发现15张百元假钞,予以收缴并出具《收缴凭证》。春晖公司有权:()
选项 A:以工行乙县支行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 B:以工行乙县支行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向工行甲市中心支行申请行政复议 D:向人民银行乙县支行申请行政复议
答案 BD
解析 收缴假币,具有强制性,属于行使公权力的行为,对此不可提起民事诉讼,而应提起行政诉讼,故A项错误。国务院《人民币管理条例》第34条第1款规定:“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数量较少的,由该金融机构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当面予以收缴,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登记造册,向持有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收缴凭证……”工商银行虽然属于企业,但根据上述条文,其获得相应授权。故本题中,办理现金存款业务时收缴假币的工商银行甲市乙县支行,属于被授权组织,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故B项正确。《行政复议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据此,被授权组织为复议被申请人的,复议机关是直接管理该组织的行政机关。工行乙县支行直接进行行政管理的行政机关是人民银行乙县支行,故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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