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与其员工陈某终止劳动合同,但不支付经济补偿。县人社局责令该企业支付给陈某1万元经济补偿金。下列哪些说法正确?()A:若该企业不服起诉的,陈某为第三人...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企业与其员工陈某终止劳动合同,但不支付经济补偿。县人社局责令该企业支付给陈某1万元经济补偿金。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选项 A:若该企业不服起诉的,陈某为第三人 B:若陈某不服起诉的,该企业为第三人 C:若提起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县人社局 D:陈某对1万元经济补偿金不满意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答案 ABC
解析 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处理决定。《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据此,本题中,县人社局责令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决定,属于行政裁决。对行政裁决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可通过仲裁或民事诉讼解决相关争议,故D项错误。《行诉法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该企业与陈某均和县人社局的责令支付决定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故均可作为原告起诉。《行诉法解释》第2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的同一具体行政行为涉及两个以上利害关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关系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没有起诉的其他利害关系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据此,该企业与陈某中任何一方起诉的,另一方为第三人。综上所述,A、B项正确。《行政诉讼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据此,C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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