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用题干甲、乙、丙、丁、戊5人分别是某县粮管所所长、副所长、会计、出纳。他们商量后,采取虚列生产支出的方法擅自将用于冲减粮食亏损的50万元转入小金库。然后...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共用题干
选项 甲、乙、丙、丁、戊5人分别是某县粮管所所长、副所长、会计、出纳。他们商量后,采取虚列生产支出的方法擅自将用于冲减粮食亏损的50万元转入小金库。然后经所委会集体研究,分给所里40名职工每人8000元。此外,上列五被告人和所委会成员共10人,每人又分2000元;上列五被告每人再次分得4000元。五被告人构成何罪? A:私分国有资产罪 B:贪污罪 C:职务侵占罪 D:滥用职权罪
答案 AB
解析 依据《刑法》第396条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特点是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国有财产,通常表现为由单位的负责人或者决策机构集体讨论决定,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案或者分发标准将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分发给本单位职工。如果是单位的领导或者经管国有资产的少数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秘密私分国有资产,而不是按一定的方案或标准分发给职工的,应以共同贪污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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