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不纳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将金属矿产品原矿移送...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关于资源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不纳税 B: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以销售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C:纳税人将金属矿产品原矿移送加工精矿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D:原油中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的,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纳税人将原煤移送加工煤炭制品而无法准确提供移送数量的,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
答案 CDE
解析 各种应税产品,凡自产自用的,均以自用数量为课税数量。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代扣代缴税额=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产品,因无法准确提供移送使用量而采取折算比换算课税数量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下:(1)煤炭。对于连续加工前无法正确计算原煤移送使用量的,可按加工产品的综合回收率,将加工产品实际销量和自用量折算成原煤数量作为课税数量;(2)金属和非金属矿产品原矿。无法准确掌握纳税人移送使用原矿数量的,可将其精矿按选矿比折算成原矿数量作为课税数量。原油中的稠油、高凝油与稀油划分不清或不易划分的,一律按原油稀油的数量课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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