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6 年 10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

作者: rant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甲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煤炭开采和销售业务,2016 年 10 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购进井下用原木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26000 元。 (2)购进井下挖煤机一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93500 元。 (3)接受洗煤设备维修劳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6800 元。 (4)销售自产原煤 2000 吨,职工食堂领用自产原煤 50 吨,职工宿舍供暖领用自产原煤100 吨,向乙煤矿无偿赠送自产原煤 10 吨,原煤不含增值税单价 500/吨。已知,原煤增值税税率为 17%,资源税适用税率为 8%。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4.计算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2000+50+10)*500*8%=82400 元 B.(2000+50+100)*500*8%=86000 元 C.(2000+100+10)*500*8%=84400 元 D.(2000+50+100+10)*500*8%=86400 元
答案 D
解析 (1)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以外的其他方面的,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2)甲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税额=(2000+50+100+10)*500*8%=86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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