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其被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应是( )。A.借:委托加...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2013年)委托方将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属于允许抵扣的范围),其被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会计处理应是( )。
选项 A.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B.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D.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答案 C
解析 委托方将委托加工产品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且属于扣税范围,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待最终的应税消费品缴纳消费税时予以抵扣,而不是计入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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