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的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日,从某林场外购原木一批用于生产实木地板,以银行存款支...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市的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实木地板的生产与销售。2019年4月发生如下经济业务: 1日,从某林场外购原木一批用于生产实木地板,以银行存款支付购买价款100万元,取得合法发票,材料已验收入库并于当月全部投入使用。 5日,外购染料油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万元,材料已验收入库,款项尚未支付。 14日,将一批成本为37.5万元的原木委托乙公司加工成实木地板,支付乙公司加工费10万元,增值税1.3万元,支付A公司运费1万元(从甲公司运至乙公司时发生),增值税0.09万元,以上款项均采用银行存款支付且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乙公司已按税法规定履行了扣缴义务(乙公司无同类应税消费品)。 22日,甲公司将委托乙公司加工的实木地板全部收回,以60万元(不含税)的价格出售给B公司,并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款项已送存银行。 28日,将100箱Y型号实木地板与C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进行等价交换。100箱Y型号地板上月的不含税售价分别为40万元、45万元、50万元、65万元。C公司机器设备的市场公允价值为50万元(不含税),该批实木地板的成本为35万元,甲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C公司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甲公司将换入机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核算。 30日,甲公司进行了相应的增值税结转。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答案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消费税税率为5%)。 (1)按顺序编制上述经济业务的会计分录(暂不考虑城建税及附加税费); (2)计算甲公司当月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含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选项
答案
解析 (1) 1日: 借:原材料 91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 贷:银行存款100 领用原材料时: 借:生产成本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 贷:原材料91 5日: 借:原材料2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6 贷:应付账款22.6 14日: 借:委托加工物资37.5 贷:原材料37.5 借:委托加工物资1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9 贷:银行存款12.39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55[(37.5+10+1)/(1-5%)×5%] 贷:银行存款2.55 22日: 借:库存商品48.5 贷:委托加工物资48.5 借:银行存款67.8 贷:主营业务收入6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8 借:主营业务成本48.5 贷:库存商品48.5 借:税金及附加3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 28日: 借:固定资产56.5 贷:主营业务收入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 借:主营业务成本35 贷:库存商品35 借:税金及附加3.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25 30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0.31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0.31 (2)甲公司应缴纳增值税=7.8+6.5-(9+1+2.6+1.39)=0.31(万元) 甲公司应缴纳消费税=(60+65)×5%-2.55=3.7(万元) 应缴纳城建税=(0.31+3.7)×7%=0.28(万元)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0.31+3.7)×3%=0.12(万元) 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0.31+3.7)×2%=0.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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