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18年10月份欠缴的增值税60000元一直未缴纳。当年11月份该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20000元,12月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80000元,...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某企业2018年10月份欠缴的增值税60000元一直未缴纳。当年11月份该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20000元,12月份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为80000元,该企业的下列税务处理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11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B.11月份: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 C.12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000 D.12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0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 E.12月份: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0000
答案 AC
解析 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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