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有形动产设备(2013年8月购入),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

作者: tihaiku 人气: - 评论: 0
问题 北京市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有形动产设备(2013年8月购入),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租金50000元,该设备由北京一家运输企业(营改增后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责运输,甲租赁公司支付不含增值税运费2000元,并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月25日,向丙企业出租厂房,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收取不含税租金100万元,该公司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则该公司5月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元。
选项 A.96320 B.96140 C.95200 D.95180
答案 A
解析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3%的税率;接受运输业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应纳增值税税额=50000×13%+1000000×9%-2000×9%=96320(元)

相关内容:北京市,公司,一家,增值税,纳税人,2019年,企业,动产,设备,2013年,购入,约定,期限

猜你喜欢

发表评论
更多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暂无评论

访问排行

Copyright © 2012-2014 题库网 Inc. 保留所有权利。 Powered by tikuer.com

页面耗时0.0867秒, 内存占用1.05 MB, Cache:redis,访问数据库20次